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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九思

王九思

明代文学家

王九思,汉族,陕西鄠县(今西安市鄠邑区)人。弘治九年(1496)进士。选为庶吉士,后授检讨。其间,李梦阳、何景明、康海等人陆续来北京,相聚讲论,倡导文必秦汉、诗必盛唐,史称"前七子"。明代文学家。字敬夫,号渼陂。以诗文名列“前七子”。所著有诗文集《渼陂集》、杂剧《沽酒游春》、《中山狼》(一折),及散曲集《碧山乐府》等。

王九思个人资料

王九思详细介绍

  王九思简介

  王九思(1468~1551) 明代文学家。字敬夫,号渼陂。汉族,陕西鄠县(今西安市鄠邑区)人。弘治九年(1496)进士。选为庶吉士,后授检讨。其间,李梦阳、何景明、康海等人陆续来北京,相聚讲论,倡导文必秦汉、诗必盛唐,史称"前七子"。正德四年(1509)调为吏部文选主事,年内由员外郎再升郎中。王九思曾任翰林院检讨、吏部郎中。武宗时宦官刘瑾败,因与刘瑾为陕西同乡,被名列瑾党,降为寿州同知。以诗文名列“前七子”。所著有诗文集《渼陂集》、杂剧《沽酒游春》、《中山狼》(一折),及散曲集《碧山乐府》等。

  王九思生平

  王九思出身于书香之家,家境富裕,天资聪明,一表人才,自幼读书,学识渊博,尤长文学。他青年时热衷于功名。明孝宗弘治九年(1496年)及进士第。当时文渊大学士李东阳任宰相。李为“茶陵诗派”的代表,很赏识王九思会试时所作《端阳赐扇》诗中“谁剪巴江,天风吹落”等佳句,特留王九思为翰林院庶吉士,学习文学。一年后即在翰林院参与编修国史。武宗正德四年(1509年),升任吏部考工员外郎等职。他在吏部任职期间,能剔除弊端,选贤任能,辞却那些不称职的官吏。一次吏部考试,他不媚权贵,对李东阳的干儿子李台繁与一般人一样看待,受到时人的称赞。

  正德五年(1510年)八月,一度把持朝政的宦官刘瑾,案发被诛。朝中清理瑾党人物,因王九思与刘瑾是陕西关中小同乡(刘瑾是陕西兴平人),被名列瑾党,受到牵连,贬为寿州(今安徽寿县)同知(知州的助手)。王九思在寿州任职时,处理诉讼、防备盗患、修城防和阳河渠等,较有政绩。他于政务之余,常与士人学者讲古文,整学风,并以诗唱酬。次年,即王九思43岁,正当中年有为时,又以瑾党根除未尽之由,被迫归乡。王九思回到家乡鄠县后,彻底放弃了做官的念头。他除了带领乡亲们修涝河桥,施舍医药、教育生徒外,把主要精力集中在文学创作和倡导戏曲方面,历40年,84岁辞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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